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深化“證照分離”改革,著力推進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 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實施方案》(國發〔2021〕7號)和《江蘇省深化“證照分離”改革 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實施方案》(蘇政發〔2021〕47號)文件要求,現對我市“證照分離”改革事項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原《市政府公布一批證照分離改革事項清單的通知》(常政發〔2020〕38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常州市省級以上開發區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的通知》(常政辦發〔2020〕60號)同時廢止。
請各單位按照事項清單,結合工作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輔助件:1. 揚州市涉企銷售允許事宜改革方案明細(之間撤銷了申批)
2. 常州市市涉企生產經營批準事由轉型清淡(批準改備案登記)
3. 常州市市涉企銷售經營許可資料事宜改革創新明細單(施實交待保證)
4. 常熟市涉企經營管理允許要點改革創新清單表格(調整監管功能)
5. 廣東市涉企自主經營可證裝修細節行政體制改革系統化申報單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1nian9yue30ri
(此件開放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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